当前位置:首页 > 通知公告 返回

《电动三轮环卫机具技术指引》

相关条款的说明

 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,市环协在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于2022111日正式发布实施了《电动三轮环卫机具技术指引》(T/BJHWXH001-2022)(以下简称《团标》),并于20232月份召开《团标》发布会。为了更好推进环卫行业合规车辆的更新替换,20236月份组织了环卫低速电动三轮车供需双方见面会,对环卫低速电动三轮车生产厂家的样车进行展示,并由行业专家和随机遴选的行业人员现场进行车型、标准、价格等多方面的综合评审,对后期各运营单位的选型、对标、采购提供了可靠参照,达到了《团标》编制的预期目标。

在各运营单位全面落实《团标》的过程中,协会也收到很多反馈咨询,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;一是关于收集清运类电动三轮转运车(四桶型)装卸尾板高度的问题。二是关于收集清运类电动三轮转运车(四桶型)全密闭的问题。针对以上问题反馈,协会立即对该类型产品的技术参数联系了生产企业,经确认生产企业和采购单位均是对该技术参数界定解读不完整导致。为此,协会在商榷《团标》参编单位和专家后,对四桶型电动三轮转运车两个方面技术参数作如下详细说明:

一、收集清运类电动三轮转运车(四桶型)装卸尾板高度。《团标》规定外廓尺寸3430mm×1490mm×1350mm,此参数是用于结构类固定性要求,用于装卸的活动尾板关闭时的高度列入整车固定高度。

二、收集清运类电动三轮转运车(四桶型)货仓全密闭。《团标》原文描述装载区域应采用密闭结构并设置装卸门,该密闭结构并未明确要求必须是结构性、整体性或材料性的要求因此,对该描述解释说明为装载区域应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、临时性、软性的金属、塑料、苫布等材料,以满足实际生产运输时的遮盖密闭并设置装卸门

特此说明。

 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

 2023年9月24日 

《电动三轮环卫机具技术指引》相关条款的说明.pdf



|